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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配件及车辆定点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渝中区总部城A区4号楼1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指导价报折扣率,指导价目录未涉及的服务内容按照市场平均价格同比例折扣执行。
包1:报价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指导价,报折扣率(如:折扣率80%:即下浮20%);
包2:报价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指导价,报折扣率(如:折扣率80%:即下浮20%);
包3:报价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指导价,报折扣率(如:折扣率80%:即下浮20%)。
4.本项目共3个包,每个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2、包3投标人须具有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包2、包3投标人须具有二类(或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8.填写《采购文件申领登记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附件下载)。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6楼,接标处详见大厅显示屏)
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6楼,接标处详见大厅显示屏)